时间: 2024-09-22 20:03:49 | 作者: 经典案例
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时下,市内各大超市都设置有储物柜,供出场购物的市民暂时贮存物品。近来,有超市贴出“物品逾期不取,超市自行处理”的告示,引来部分市民的质疑,“超市有没有权处理储物柜内逾期不取的私人物品?”法令界人士提示,超市“自行处理”储物柜内物品,视为合理,但要明示处理细则。
日前,网友“悬崖峭壁”在梧州零距离网问政渠道发帖表明,在顾客致电批注不方便取回物品的情况下,亿佳超市(恒业店)是否还会一致处理超越贮存期限的物品?此外,经超市处理的物品是否有记载?
带着网友的疑问,1月14日,记者来到亿佳超市(恒业店)。超市储物柜旁的“存包须知”显现,“现金、首饰、手机、钥匙、证件等宝贵或相关物品请自行保管”、“场内存包时刻不超越一天,顾客须在当天晚上完毕经营前取回,逾期概不担任保管”等。
针对“存包时刻不超越一天”、“逾期不担任保管”等规矩,该超市相关担任人解说称,在实在的操作中,超市会依据寄存物品的品种做相应处理,“对保质期较短、容易腐烂的产品,如鲜蔬、食物等,超市会在次日一致整理。保质期长的产品,超市防损部会由专人会集保管。”
记者注意到,关于市民逾期不取的物品,超市方面会用赤色塑胶带封好,并用小纸片标明该物品详细从哪个储物柜取出。该担任这个的人说,市民要取回逾期未取的产品,能够凭身份证、暗码纸到超市收取,超市也会通过录像核实物主身份。
超市这样的做法是不是符合法令?广西文威律师事务所梁远行律师表明,超市“自行处理”逾期不取的物品,视为合理。梁远行说,正常的情况下,超市会依照自定的办理规矩对储物柜来办理,“自行处理”的意义或仅仅对物品改变保管方法,不会对物品形成实质性危害。超市有职责明示“自行处理”细则,让顾客理解。梁远行一起提示,假如储物柜内的物品被盗,超市则要承当赔付职责。但市民假如将宝贵物品放在包内、衣服口袋等再寄存到储物柜内,或会因“物品隐匿性”面对索赔取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