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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二层的法律规定及办理手续详解

时间: 2024-11-25 08:42:24 |   作者: 新闻资讯

  根据规定,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二层房屋需要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且需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且建房面积不允许超出当地规定的标准。在建造或翻修房屋之前,还需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私自建设二层房屋可能会被视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面临被拆除的风险。因此,在农村宅基地上建二层房屋,务必确保遵循了所有必要的规定和程序。

  1、建房申请:建房户需向所在的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身份证明、原住宅权利证书、建房履约保证书、建房通用图集或经批准的设计的具体方案等材料。

  2、村级审查:村委会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检查,包括主体资格、原住宅处置、建房方案等,并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组织材料上报乡镇(街道)。

  3、审批发证:乡镇(街道)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通过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4、定点放样:建房户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经村委会鉴证后报乡镇(街道)和住建部门备案,并申请定点放样。

  5、砌基验收:挖槽砌基时,村委会应现场监督,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进行砌基验收、挂牌公示。

  6、施工跟踪:乡镇(街道)组织村委会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的跟踪管理,落实生活垃圾污水、环境整治配套建设。

  7、完工验收:建房完工后,建房户向乡镇(街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和建房户、测绘单位和施工方等进行现场验收。

  8、确权发证:房屋竣工验收后,建房户可持批准文件、验收材料和村委会、乡镇(街道)确认的权属调查等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过以上详细的介绍,我们大家可以清楚了解到农村宅基地建二层的法律规定和办理手续。在建造二层房屋时,务必遵循相关规定,申请并取得必要的许可证,确保合法合规。同时,建房户还需与村委会、乡镇(街道)、国土所、测绘单位和施工方等各方密切合作,依规定的步骤进行申请、审批、施工和验收等环节,保证房子建设顺顺利利地进行。只有遵循规定和程序,才可能正真的保证农村宅基地建二层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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