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02 23:58:21 | 作者: 钢结构平台
电梯井道不应紧邻卧室、4层及以上必须安电梯……《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来了!
在四川,新修住宅设计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是一定要遵守的强制性条文?12月8日,在省住建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对《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简称《标准》)进行了解读。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的人介绍,2021年11月1日《标准》正式实施后,凡在四川省从事住宅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标准》的有关规定。
为何要出台《标准》?“随国民经济发展持续不断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现行居住建筑有关标准规范的设计理念及技术指标已相对滞后,住宅设计标准亟待提高。”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目前全国仅有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安徽省等少数地区发布了住宅设计区域标准。“我省发布的《标准》从目次到正文,均做了创新与提高,部分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头羊。”上述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对于住宅设计,《标准》在“居住品质、公共安全、健康防疫和通用设计”四个方面有创新提高。
以居住品质为例,《标准》专门进行了一系列“适老性设计”:一方面,在户内房间设计上从门洞最小宽度、室内地面间高差、地面材料防滑要求、墙面护角及门窗五金件要求、厨房和卫生间的要求这样一些方面作出要求。同时,还在住宅公共区域、出入口及小区内室外公共活动场地等老年人经常停留的区域,也作出了要求。
为公共利益和卫生安全等考虑,《标准》中,都有哪些一定要遵守的强制性条文?对此,《标准》进行了明确:
从可踏面算起,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临空面底部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为何规定1.10米?起草组专业的人介绍,本条文从公共安全角度,对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的要求统一提高到1.10m,是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确定的。一方面考虑到当前人均身高普遍高于以前,提高净高要求更加有助于安全防护;另一方面也便于统一设计标准、材料模数和立面效果。同时,要求阳台栏板或栏杆临空面底部0.1m高度内不应留空,防止物品坠落。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为何规定“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说,设置本款的目的,一种原因是为满足家庭突发紧急状况,可以通过电梯进行快速转运救治,节约患者宝贵时间,体现人文关怀;另一方面是为大型家具搬运提供可能空间,是提升居住品质的一个着眼点。
现实中,电梯噪音,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对此,《标准》进行了回应,“经调研发现,电梯运行噪声对居住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都会存在。本条作为提升住宅品质,提高居住空间声环境质量的措施,对电梯的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公共电梯的每层电梯厅均应能通过楼梯间及公共区域直接到达。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污废水排水横管不得敷设于下层住户的套内空间(阳台除外),且排水横管和立管均不应穿越任一层的卧室。
住宅建筑中,竖向接纳两户及以上卫生间大便器排水的污水立管应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和连通管,排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连通。
对于这一条,起草组专家特别解释说,该条的出台,是基于疫情防控和卫生安全的考虑。“近年来在住宅建筑中呼吸感染类病毒及有毒有害化学气体通过排水管道系统来进行传播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前述专业的人介绍,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住户卫生间排水系统的排水和通气安全,避免水封被管道正负压破坏而提出的要求。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内容信息,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内容信息,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别的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cn 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cn